常見問題

我們明白您可能對退休投資有所疑問,以下為常見問題的答案供參考。

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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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登記

1.    如果我的僱員沒有交回填妥的「強積金計劃成員登記表格」,我應如何處理?

您可以向計劃受託人提供成員的個人資料。計劃受託人便會替該成員開立強積金戶口,供款則會根據「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

2.    假若我的僱員同時受聘於兩間公司,他/她是否須同時為兩份工作作出供款?

是。您的僱員須同時在兩間公司所指定的強積金計劃登記為成員,並向每個計劃作出供款。

3.    若我希望參加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我應怎辦?

您可以致電2842 7878查詢有關詳情。

供款

1.  除強制性供款外,我可否為僱員作額外的供款?

可以。你可以為僱員作自願性供款。一般情況下,你可以訂立自願性供款相關的條款,例如﹕供款比率或供款額﹑歸屬比例以及自願性供款權益的提取條款。

2.  我可以如何向計劃受託人遞交強積金供款資料?

您可以填妥「付款結算書」遞交有關供款資料。「付款結算書」的複印本或以磁碟存放的檔案均為受託人接受。此外,您亦可以上載有關供款的檔案至景順的僱主網頁www.invesco.com.hk/mpf。

3.  我可如何遞交供款給計劃受託人?

 供款可透過以下方法遞交:

  • 支票:
    支票抬頭請寫上「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Invesco Strategic MPF Scheme 」。
  • 電匯:
    收款銀行︰Citibank, N.A. Hong Kong
    帳戶名稱︰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Invesco Strategic MPF Scheme
    帳戶號碼︰006-391-61086592
    參考編號︰僱主編號

您可以把支票及「付款結算書」寄回︰

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18樓,銀聯信託有限公司
退休金服務(INV)

若您以電匯方式遞交,請把電匯收條副本傳真到銀聯信託。傳真號碼︰(852) 2736 1966

  • 直接付款授權:

填妥並交回「直接付款指示申請及更改表格(只適用於僱主或自僱人士以設立直接付款授權指示。

  • 電子支票
  • 電子支票抬頭請寫上「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Invesco Strategic MPF Scheme 」並與「付款結算書」一併提交給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

您亦可於僱主手續指南參考詳情。若您沒有該指南,請聯絡您的客戶關係經理或致電到熱線2842 7878索取。

4.  假若供款日是公眾假期,我應何時遞交供款?

若供款日是公眾假期,懸掛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的日子,供款可於翌日遞交。即翌日並不是公眾假期,及沒有懸掛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

5.  若我的僱員的有關入息是零,我是否仍要遞交「付款結算書」?

是,入息等於零的僱員的資料也需要填報在「付款結算書」內。否則,受託人便會向積金局報告該僱員的供款已過期。

僱員離職 / 權益提取

1.    我應何時替離職僱員作最後的供款?

最後的供款須於僱員離職月份最後一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最後的供款要按照僱員的有關入息計算,並須截至僱員的最後工作日。

2.    若我需要抵銷離職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我應如何申請?

按照僱傭條例發放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後,您可以填寫「終止服務通知」及附上長期服務金/ 遺散費收款證明書以向計劃受託人申請抵銷。計劃受託人會於僱主供款所衍生的累算權益作抵銷。 

例如僱主部份的權益是60,000港元,而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金額是港80,000元;當向計劃受託人提供有關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付款證明後,您可以申請提取60,000港元的僱主供款部份,以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除於相關參與協議、信託契據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允許的範圍之其他安排外,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遺散費的款項會先從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之歸屬部分權益 (包括由職業退休計劃轉入的僱主供款,如適用) (如有) 中扣除。於扣除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之歸屬部分後,如該筆款項不足以作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遺散費的款項,有關餘額將再從僱主強制性供款累權益中扣除。  

假如僱主已就抵銷安排修訂該協議,建議僱主應將相關修訂告知僱員,並建議僱主在向受託人申請退回抵銷後的長期服務金/遺散費餘額前,亦應預先通知僱員有關申請。 

除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您亦須要遵守僱傭條例的其他有關要求。